关于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09-25浏览次数:5

各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15年11在本校南湖校区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任务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我校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我校学生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学生会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完善我校学生会章程,进一步推动校园民主化进程。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按照省学联的工作要求,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学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大会的主要议程

  1.学校领导致辞;

  2.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4.修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

  5.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关于深入学习全国学联二十六大会议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决议》;

  6.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

  、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拟定学生代表434人(本科生总人数的2.05%)。特邀代表30名,为省学联领导,兄弟院校学生会代表和学校各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代表30人,一般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各学院团委书记。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学院本专科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学院推选的学代会代表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2015级占20%,2014级占40%,2013级占30%,2012级占10%。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党员群众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

  (二)产生办法

   原则上各院应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代表,更好地履行为全校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

  学代表的产生可采取学生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上报至学院,各学院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学院学代会按照所分配的学代表名额(见附件),以民主程序选举出参加学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

  (三)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拟设9,其中主席1人,常务副秘书长1副主席7(其中1人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1人主持专门委员会工作)。

  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程序:有意参选主席团的学代表自主申报,在资格审查后,经过考核,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进行差额正式选举确定主席团成员。  

  、工作要求

   1.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 

   2.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代表推荐工作做到民主、公正、公开,确定代表后,须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3.各院务必于1016上午10:00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见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及院级代表会议会议报告加盖公章后送至第五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新体110)递交相关负责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elxdh@163.com

  具体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

  

  筹委会联系人:

  材料组    刘晋东  电话15629066960

  资格审查小组  刘志勇  电话15827443214

  提案工作小组     电话: 13387653012

  

  附件: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提案表》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