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团学组织: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九期学员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教学和管理大纲》规定,现面向校内各有关团学组织启动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九期学员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类别一:“211工程”高校选拔推荐团学骨干1人,校级团委学生副书记或助理、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学生理论社团负责人、在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类别二:面向全国高校学生直接选拔15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通过团中央学校部微信、微博平台发布的招生通知申请报名,参加由团中央学校部直接组织的报名遴选。
二、基本要求
(一)类别一所推荐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本人具有参与“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强烈意愿,对党的科学理论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
3.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前30%;
4.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确保能够参加第九期理论学习(2015年12月期间)、实践锻炼(2016年8月期间)、结业(2016年12月期间)等3个阶段的集中学习。
(二)类别二报名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本人具有参与“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强烈意愿,对党的科学理论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前10%;
4.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确保能够参加第九期理论学习(2015年12月期间)、实践锻炼(2016年8月期间)、结业(2016年12月期间)等3个阶段的集中学习。
三、有关事宜
(一)类别一
1.申请材料:(1)符合类别一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需填写《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九期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11月17日(周二)前报送至校团委(新体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uanwei@znufe.edu.cn;(2)报名学生需同时提交经盖章确认的学习成绩证明(含综合成绩排名)。
2.工作要求:报名学生须确保能够全程参加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结业等3个阶段的集中学习,并严格遵守培训学校的纪律的要求,如在培训期间出现严重旷课及违纪问题,将视情况取消所在学校下一年推荐资格。
3.审核确定:校团委将根据报名情况,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本校报名学员的选拔、审核工作,对拟推荐学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团中央学校部。
(二)类别二
1.申请材料:(1)《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九期学员报名登记表(自荐)》;(2)经盖章确认的学习成绩证明(含综合成绩排名);(3)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相关领域研究的学者推荐信1封、其他自选推荐人推荐信1封;(4)个人自述(500字以内),包括个人专业学习及社会工作经历、表现突出的方面、曾获主要奖励等。
2.报名方式:11月18日前,须完成以上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上传后以压缩包形式直接发送至团中央学校部工作邮箱2354000000@qq.com,压缩包命名为“第九期大骨班自荐+学校+姓名”,各分项材料命名为“姓名+材料名”,如缺少材料则视作未参加报名,报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审核确定:(1)11月19日—11月20日,由团中央学校部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统一审核把关;(2)11月21日—11月23日,由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八期全体学员(203人)对报名合格人选进行投票,团中央学校部依据人选得票数及学生情况,确认15名入围者;(3)11月24日—11月28日,将15名入围者基本情况在团中央学校官方微信、微博平台上进行展示、公示;(4)12月1日前,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第九期学员,对公示有异议者,视情况取消资格;(5)12月7日—12月15日,中国大学生骨干学校第九期理论学习周。
联 系 人:梁娜
联系电话:88387068
校团委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