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举行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12-25浏览次数:43

  (通讯员 中国私法网)12月20日上午,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报告厅举行。

 

 

  此次研讨会由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各大高校科研单位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一百余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本次会议。

 

 

  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书记发表致辞。他代表湖北省法学会对本次民法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在致辞中,他肯定了研究会对服务湖北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指出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中国法制建设已经进入了历史最好的时期,希望研究会再接再厉,为编纂一部优秀的民法典积极献言献策。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红教授、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李静堂先生和余能斌先生以及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陈小君教授也发表致辞。

 

 

  会议进入学术交流阶段,本次阶段分为主题报告和学术研讨两个环节。第一个阶段中,我校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和华中科技大学姜战军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分别做了题为《中国民法典编纂的进路》和《民法典编纂中人的图像勾画与制度实现》的主题报告。徐涤宇教授在报告中梳理了民法典编纂的三种模式,他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已形成前提下,民法学研究范式从解释论到立法论的转换,应当积极利用现有的民法资源,对业已存在的民事法律制度、司法解释、相关判例以及学说等资源进行梳理,对中国民法进行第三种法典编纂路径意义上的“重述”。姜战军教授表示一部内容务实的民法典对于当下中国是必要的,而其中有关人的制度十分重要。他对民法上人的图像所依附的社会基础的历史发展以及我国民法典编纂的理念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民法上的人的图像之制度实现应当通过民法典内化的具体性规定来加以贯彻。华中农业大学李长健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耿卓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小君教授先后进行了精彩点评。

 

 

  在学术研讨阶段,来自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陈波法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张子阳律师,我校博士研究生张路、硕士研究生苏娜,武汉大学的博士研究生韩旭至、硕士研究生潘重阳,分别进行发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我校周佳念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张定军副教授、我校唐义虎副教授、孟令志副教授分别进行独到的点评。

 

 

  随后,大会进入年会论文颁奖环节。本次年会总共收到投稿163篇,较往年有较大增幅。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7名、三等奖42名。研究会荣誉会长李静堂先生同副会长姜战军教授向获奖人员颁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我校温世扬教授进行闭幕致辞。他对全体与会嘉宾、会议组织方及全体会务人员表示谢意,并期待研究会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研究深度不断拓展、研究会的影响力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