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春·梦想”第三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209

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化我省与诗同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工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增强大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自信,促进新时期校园原创文学的繁荣发展,以优秀的文学作品影响和引导青年学生,团省委、省学联、省中华诗词学会决定举办青春·梦想第三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诗同行——感受诗歌魅力,传递中国力量

  

二、活动内容

  青春·梦想第三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包括比赛环节和研讨环节。具体内容包括:

  1.高校樱花诗歌创作邀请赛(创作组)

  2.高校获奖诗歌朗诵邀请赛(朗诵组)

  3.全国大学生文学社团联盟主题研讨会

  4.全国大学生文学社团联盟联合倡议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四、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中国作家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文学社团联盟

  

五、时间安排

  33日至318日  参赛报名及作品征集

  319日至328日 创作组作品初审,朗诵组初赛

  329日至43日  创作组复审及评奖

  4月中旬      主题研讨、联合倡议

  4月中旬      朗诵组现场决赛暨颁奖典礼

 

六、奖项设置

  1.创作组

   一等奖2名  奖金10000

  二等奖6名  奖金3000

  三等奖20名 奖金1000

  优秀奖若干

  2.朗诵组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

  二等奖3名  奖金2000

  三等奖6名  奖金1000

  优秀奖若干

  注:以上奖励均为人民币单位的税前奖金额度。

 

七、邀请赛参赛要求

  1.创作组

  作品题材不限,新诗、古体诗均可,新诗以30-70行为宜,古体诗不限。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2.朗诵组

  个人、组合形式不限,原则上每组不超过4人,每位选手只允许代表一支队伍或个人参赛。

  初赛朗诵篇目不限,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配乐,不支持ppt、视频展示。

  决赛朗诵篇目均为创作组获奖作品,具体篇目由进入朗诵组决赛的选手在友好协商的原则下选定。时长视朗诵篇目长度而定,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鼓励创新展示方式。

 

八、邀请赛报名及投稿方式

   1.大赛组委会接受学校和个人参赛两种方式,个人参赛作品仅限一件。

   2.个人参赛方式:个人参赛选手需将稿件(创作类,word版)或视频(朗诵类)和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学校、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电子邮箱)于318日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yinghuashisai2016@163.com

3.学校参赛方式:
  (1)创作类。作品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交至各学院分团委,学院汇总后于316日前将作品及汇总表(电子版,包括姓名、学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xszn2015@163.com
  (2)朗诵类。参赛视频由个人自行录制,参赛选手于316日前将个人信息及参赛作品
发送至xszn2015@163.com(参赛作品文件名采用统一格式:姓名+学院+学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九、联系人

  孙健恒:13026109727

   王艺潼:15927321026

   

 更多比赛详情,请点击访问共青团湖北省委相关网页链接:    
 http://www.hbgqt.org.cn/tzgg/201603/t20160303_79361.shtml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