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6-06-14浏览次数:7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要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为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充分发挥团员队伍的先进性,严格规范团员管理,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开展2016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团员的团员证接转工作

毕业年级各团支部(含本科生、研究生)统一收齐团员证后,统一交由学院团委(团总支)直接办理团员证盖章、接转手续,并将本院转出毕业生团员名单加盖学院团委(团总支)公章后于620日(周一)中午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备案。因故遗失团员证的毕业生团员,根据团员本人意愿,由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进行补办。

二、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已经在入学时由班级团支部统一收齐装入学生本人档案,团员证由学生本人持有以证明团员身份。以上手续办理后团员团组织关系即从我校转出,团员离校后如果因团员证或团员档案遗失等原因需要证明在校期间团员身份,由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直接出具证明。

 

 

   校团委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