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实践先行】我校赴红安县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结束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6-07-22浏览次数:289

 

(通讯员:王潇荻)711日至722日,校团委组织开展了赴红安县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共有来自全校13个学院的71名实践队员赴红安县参加本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团委和红安县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圆满完成了本次实习实训任务。

【红色教育】

红安是著名的黄麻起义的策源地和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摇篮,红四方面军也就诞生在红安七里坪的河滩上。同时红安是大别山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的龙头系列红色旅游景区,区内有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七里坪长胜街等众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红色资源。值此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暨长征胜利80周年之际,红安县县校合作办为帮助实习实训人员感受红色革命老区的人文气息、提升理论政治素养、发扬革命先烈的革命精神,于712日上午组织全体实习实训人员学习参观了红安鄂豫皖苏区烈士陵园,接受爱国主义熏陶和革命传统教育。

 

【实习实训】

经过了短暂的休整,我校实习实训人员迅速投入到了工作状态,分赴红安县财政局、统战部、招商局、广电局、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能源办、规划局、宣传部、党史办、人防办、干部学院、物价局、林业局、农业局、征补办、统计局、安监局、农业银行、粮食局、气象局、司法局、法院、公安局、检察院25个基层单位开展实习实训活动。活动期间,实习实训人员不仅将理论应用于实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红安县分配下达的实习任务,同时还深入县公安局、能源办等基层单位第一线,对基层工作的开展情况展开了实地调研,收获了宝贵的实践经历。

 

 

 

【感悟心得】

活动结束后,在县公安局实习的孟志远同学感慨理论与实际的差距:“原本以为公安机关只负责办理各种刑事案件,但在实习实训的过程中才发现,公安机关所受理的案件种类可谓是五花八门,但凡是涉及到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利益相关的案件每一名民警都必须竭尽所能,为人民解决困难。经过本次的学习实践,我也真正理解了一名人民警察需要肩负起的责任和使命。”而在县能源办实习的何梦薇同学则表示自己体会到实践的重要性,“正所谓从无字处读书,校园中照本宣科的读书往往会使我们离生活越来越远,但在这十多天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才发现知识和生活之间原来可以联系的如此紧密。本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给予了我们大学生一次难得机会,在学习实践中感悟生活、了解社会。”

本次赴红安县实习实训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共持续11天,是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黄冈市委、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要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相关工作部署,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的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旨在引导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在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