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水平,规范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时间
2017年6月
二、换届流程
1.学生社团需先到学生社联报备换届事宜,经学生社联审核通过后方可拟定召开社团会员大会。学生社团确定大会时间、地点后须告知学生社联。
2.在社团会员大会上进行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含会长、副会长等主要干部)的选举,通过指导老师和全体与会会员的投票选出新一届社团负责人。
3.选举结束后学生社团需将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名单公示,并在会议结束后的一周内将会议的详细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报挂靠单位批准后,交至学生社联处。同时,上交社团新负责人相关材料(见附件一)于学生社联处备案,报校团委审核通过后,该社团换届方可生效。
三、注意事项
1.社团会员大会须由指导老师、学生社联同学、该社团会员(至少二分之一到场)组成。
2.在社团负责人产生过程中,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各学生社团内定负责人;严禁候选人通过各种途径以不正当手段扰乱换届秩序。一经发现,学生社联将撤消其负责人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由学生社联重新组织召开该社团换届大会。
3.学生社团在换届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工作的交接,其中,社团财务负责人需至学生社联办公室由学生社联秘书处同学监督完成社团财务的审查与交接。
4.学生社团换届时间确有特殊情况须调整的,应经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报学生社联处备案,其它换届流程不变。
望各学生社团能够按此要求规范换届,如有学生社团违反上述规定,学生社联将依据章程报校团委进行处理。
联系人:余老师 027—88386542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