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
为迎接12.5国际志愿者日,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志愿者、志愿公益组织、受助对象搭建直接、开放、高效的供需对接平台,推动我校志愿工作创新发展,增进我校与外校优秀志愿者协会的深入交流,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志愿者协会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志愿者文化月暨第四届青年志愿公益嘉年华系列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财子嘉年•志愿中南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
三、活动对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体师生
四、活动内容
(一)12月2日“财子嘉年,志愿中南”开幕式
1.志愿者文化月系列活动介绍
2.全体志愿者宣誓
3.公益组织及团队进行志愿项目展示
包括我校校级志愿服务队、各院志愿者协会、各志愿公益组织及社团的特色项目展示、其他高校优秀志愿项目展示。本次活动中将进行优秀志愿项目的评选,在整个嘉年华项目展示推介活动中校志愿者协会将根据线上投票和路演表现(专家提问、项目展示、宣传成效等方面)以一定比例进行评分,选出十二个优质项目参与项目展示大赛进行重点培育。
(二)11月12日-12月8日“笔凝香墨,志愿文学”线上征文比赛、“光影志愿,温暖你我”摄影大赛
1.参赛要求:
①以志愿服务为主题,围绕“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素材来源于校园生活或者社会见闻,内容积极向上,传播社会正能量。
②征文文字数限制在800—2000字;作品当中不得出现姓名、班级等参赛人信息。
③摄影作品电子文件JPG、JPEG格式均可,大小不低于1024*768,清晰度不低于72DPI;参赛作品需附主题和内容文字说明。
④将邮件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在邮件中备注参赛者姓名、学院班级、手机号、QQ号、参赛作品名称,和作品电子版一起发送至zuel_xzxxmb@163.com。
⑤征文、摄影作品电子文件截稿日期为11月30日17点。
⑥作品必须原创,同一作者可同时参加两项比赛。
2.赛程安排:
①11月13日-11月30日
征文摄影大赛开始投稿,进行作品收集。
②12月1日-12月8日
将对本次比赛的作品进行评分、评奖。
③12月8日
获奖名单将会公布在校志愿者协会线上平台。
④12月9日-12月22日
获奖同学可前往新体104志愿者之家领取奖品。
(三) 11月16日志愿项目交流大会
(四) 11月27日-12月1日
1.“青春风采展硕果,志愿精神满校园”
于五羊广场进行项目路展,为期一周。
2.“志愿青年,点赞你我”
举办线上为志愿者点赞接力活动。
(五)12月2日-12月3日“财子嘉年,志愿中南”
12月2日各公益组织团体于首义校区首义广场进行路演;12月3日各公益组织及团体于南湖校区五羊广场进行路演。
除志愿项目展示外,还有互动游戏、签名墙、#我和志愿者有话说#等环节。
(六) 12月14日“志愿中南,硕果共赏”志愿服务展示大会暨表彰大会
各公益组织及团体于志愿服务展示大会上交流志愿经验,互相学习。展示结束后进行评比,并为优秀志愿项目颁奖。
五、预期效果
(一)推进活动精品化、项目化建设。通过前期的精心筹备,各单位能够顺利完成相应的工作和活动,推动特色活动按照特色化→精品化→项目化的路线稳步前进,促进项目的整合、优化、升级。
(二)充分展现志愿活动价值和意义。所做活动以实际情况和需求为起始点,立足校园,在校内营造浓厚的公益氛围,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公益行动和志愿者行列中来。校内外各单位加强交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学以致用。
(三)新媒体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志愿组织新媒体成为广泛宣传的平台,经过内容优化、规范之后,在活动期间能受到更多的关注,增强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在校内外的影响力。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应积极指导和配合本届青年志愿公益嘉年华活动。本届青年公益嘉年华活动旨在通过各志愿服务组织展示优质活动,促进各公益组织的交流协作,让更多同学参与到校园公益活动中,为公益事业积极做贡献。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对各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准备。
(二)精心准备,力求实效。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要全面配合本届青年志愿公益嘉年华的统筹安排,精心准备项目路展,整合资源,力求取得实效。
(三)积极参与,及时总结。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参与交流、发动志愿者参加此次青年志愿公益嘉年华活动。在此过程中加强相互学习,探讨发展方向。在志愿公益嘉年华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反馈,做好特色项目的培育工作。
联系人:安亚乐 徐立松
联系电话:13720243549 13758523788
工作邮箱:zuel_xzxxmb@163.com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志愿者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