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含分团委):
为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规范学生社团工作的开展。现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及学生社团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统一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社团“五四”综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评优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1.十佳社团(含提名奖)
2.新锐社团
3.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4.优秀社团负责人
5.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二、具体事项
(一)十佳社团(含提名奖)、新锐社团
1.具体名额:十佳社团10个、新锐社团1个。
2.参评对象:
(1)参评十佳社团(含提名奖)的对象为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十佳社团、新锐社团评优细则》(见附件1)第五条之规定者
(2)参评新锐社团的对象为2017-2018学年新成立的社团
3.参评流程
(1)3月27日-4月10日,各参评学生社团需于2018年4月10日17:00前提交十佳社团(含提名奖)、新锐社团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至学生社联处,学生社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应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指导教师指导资料(含指导教师的个人资料、指导内容及签名)、学生社团挂靠单位评价表、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价表、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财务管理收支情况及财务分析、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的发展规划等,其他部分如图片资料等可由各社团自行按需补充。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
(2)4月11日-15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社团日常活动评分、社联活动参与情况评分、财务工作评分、社团综合影响力评分、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评分、社团答辩情况评分以及附加分等七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16名学生社团作为最后进入陈述答辩的入围社团,申报新锐社团的根据以上相同评优标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6名(若不足6名,则酌情确定)学生社团进入陈述答辩环节。
(3)4月中下旬,入围社团在接到参加陈述答辩的通知后,组成不超过3人(含3人)的答辩小组进行陈述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十佳社团的答辩入围社团,根据十佳社团评优的最终总得分,确定前10名学生社团获“十佳社团”奖项,11-16名学生社团获“十佳社团提名奖”奖项。
(二)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1.具体名额:10位
2.参评对象:参评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对象为2017年4月1日前成立的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且指导时间须在6个月以上。
3.具体事项:根据十佳社团评优的最终总得分,确定前10名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有多名指导教师的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在多名指导教师中推选1名成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各社团须在“十佳社团”答辩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的《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报送至学生社联处。
(三)优秀社团负责人
1.具体名额:16位
2.参评对象:参评优秀社团负责人的对象为2017年4月1日前成立的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含社团团支书),且任期须在6个月以上。
3.具体事项:根据十佳社团评优的最终总得分,确定前16名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含会长、副会长、团支书)中1人获得优秀社团负责人,各社团申报具体人员名单由社团自主确定。各社团须在“十佳社团”答辩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的《优秀社团负责人申报表》(见附件3)报送至学生社联处。
(四)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1.具体名额:根据《2017-2018年度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分配。
2.参评对象:参评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对象为各学生社团在册成员。
3.具体事项:
(1)各学生社团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优细则》(见附件4)产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2)各学生社团的社团活动先进个人须由各社团民主选举产生,并于2018年4月27日17:00前将本社团评出的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报送至学生社联处。
三、报送方式
“十佳社团”(含提名奖)、“新锐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社联办公室(新体109),电子材料发送至学生社联事务部公共邮箱(zuelslswb@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引导。
本次评优工作涉及全校83个学生社团、近百位指导教师及二十个挂靠单位,各学生社团应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本次评优工作提升各学生社团影响力;各挂靠单位(含分团委)应积极引导学生社团正确认识评优工作,客观面对评优结果。
(二)有序申报,确保质量。
各学生社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支撑申报的材料内容应科学规范。因各学生社团自身原因逾期未报或虽提交申报表格但未参加答辩会的学生社团,则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各挂靠单位(含分团委)应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相关社团必要的支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生社团应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加强本次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中南大校园内外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联系人:谭 腾 130-2711-4316
黄静远 132-7708-9431
附件4: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分细则、申报表及名额分配表.doc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