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017-2018学年,在学校、学院党委以及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积极带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积极发挥第二课堂协同育人的工作职能,为全面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按照我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校团委决定举行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红旗分团委(团总支)”(含“实践育人单项奖”“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改革创新单项奖”)评选述职答辩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
2018年4月19日(周四) 14:30
二、地 点
中原楼七楼会议室
三、工作要求
1.各述职单位请于4月12日(周四)14:00-17:00将现场汇报材料(含PPT、视频等)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所有材料一经上交确认后,原则上不予修改。
2.本次述职答辩会的评委由教师评委(校团委另行邀请)和学生评委(各学院选派3名普通团员代表)组成。各述职单位请于4月13日(周五)20:00前将学生评委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工作邮箱。
3.各述职单位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含“实践育人单项奖”“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改革创新单项奖”申报内容),述职人为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
4.届时请各单位述职人员、PPT放映人员、学生评委提前15分钟到场。
5.学院述职顺序依次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院、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文澜学院、中韩新媒体学院。
联系人:郝王旭:135-1354-2464
袁 梦:151-7293-4589
校团委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