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创业公司(团队):
近期,2017年1月—6月的武汉市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经费已划拨到学校财务部。根据《洪山区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重点产业企业的意见(试行)》(洪办文〔2017〕1号)及有关实施细则的精神,经校团委(创业学院)研究决定:
1.对2017年1月—6月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基地且上缴了房租费用的创业公司(团队)进行房租全额补贴,具体补贴公司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一)。
2.根据2017年1月—6月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各创业公司的综合表现(含公司业绩、获奖情况、吸纳就业人数、社会影响力等),对武汉伯乐学车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
3.校团委(创业学院)已与校财务部就收取创业公司房租事宜达成一致,鼓励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基地且公司注册地为洪山区的创业公司按相关规定在我校上缴房租费用,校团委(创业学院)会根据武汉市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经费划拨情况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公司进行房租全额补贴。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创业学院)。
联系电话:027—88387068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学院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