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青年大学习”活动的安排,结合学校70周年校庆,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进一步推进“青年大学习·百生讲坛”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0月
二、活动对象
全校团员青年
三、工作安排
(一)优秀主讲人选拔
1.活动要求:
学院根据“青年大学习”“百生讲坛”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70周年校庆契机与本院实际情况拟定演讲主题,灵活开展。
2.活动安排:
(1)学院选拔推荐阶段(9月中下旬——10月初):
各学院(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开展“百生讲坛”活动省级优秀主讲人选拔工作初赛,结合主讲人申报材料与主题的契合程度及实际情况,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优秀主讲人。并将选拔工作初赛活动开展情况、推荐优秀主讲人的申报材料(讲稿等素材)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10月8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eltwzzb@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8日(周一)下午14:00-18:00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新体108室)。
(2)校级选拔阶段(10月18日):
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组织)上报的候选人组织开展校级决赛进行现场展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校级决赛前5名将作为我校推荐候选人参加“百生讲坛”活动省级优秀主讲人遴选。
(二)“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
具体内容参见《关于组织开展“知校史 明校情 迎校庆”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百生讲坛”活动的开展,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结合新学期团学工作,结合学院、社团、团支部的现有工作品牌,部署开展“百生讲坛”系列活动;要在实施和宣传中注重突出深化“百生讲坛”的品牌传播。
(二)广泛动员、注重实效。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要结合团学工作实际,面向广大团员青年开展系列活动,注重参与性和互动性,确保学生有参与、有收获。校团委将把团员青年的参与面、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加强宣传、积极投稿。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要高度注重活动的宣传和传播,营造良好氛围,抓好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新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各组织要在自有网站、官方微博、学生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题,进行活动的集中宣传和展示。
(四)固化成果、发挥影响。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自主编创开发内容丰富,要通过新媒体集中展示等方式进行推广传播,充分扩大和发挥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联系人:王薛岱:177-4065-0236
李国立:188-2709-5900
附件1:各学院(组织)“百生讲坛”之省级优秀主讲人选拔名额分配表.docx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