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何演发布时间:2019-04-04浏览次数:1412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有关学生组织:

2018-2019学年,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在学校、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工作职能,全面深化团学组织改革,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在强化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等方面开展了特色鲜明的教育实践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开展本学年的评优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集体奖(4项)

1.红旗分团委(团总支)(6个)、实践育人单项奖(0-2个)、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0-2个)、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0-2个)、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0-2个)、改革创新单项奖(0-2个)

2.优秀学生会(6个)、文明之星学生会(0-3个)、服务之星学生会(0-3个)

3.优秀志愿者协会(6个)

4.红旗团支部(50个)

(二)专项奖(5项)

1.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2.十佳社团(含提名奖)

3.新锐社团

4.十佳志愿公益项目

5.中南好青年

(三)个人奖(12项)

1.模范专(兼)职团干(教师)

2.荣誉团干(教师)

3.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4.模范团干

5.优秀共青团员

6.最美团支书

7.优秀学生干部

8.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9.优秀社团负责人

10.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11.十佳志愿者

12.优秀志愿者

二、奖项说明

(一)名额及评选办法

见附件《表彰说明》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红旗分团委(团总支)”“实践育人单项奖”“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改革创新单项奖”中至多申报两项。

红旗分团委(团总支)评选内容包含日常工作考核、学院党委(党总支)评价、青年评议及现场答辩四个部分,其中学院党委(党总支)评价和青年评议必须按要求完成,具体要求见附件1《表彰说明》。青年评议拟采用线上评价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各学院奖项评选工作由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统筹实施。

1)奖项评选工作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在满足奖项评选办法的前提下,学院可自行制定奖项评选细则,确定奖项分配原则和评选标准。在奖项评选工作完成后,学院上报校团委的拟获奖结果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优秀共青团员”奖项中,由基层团支部推荐的拟获奖人数占比不低于60%(其中研究生团支部推荐的拟获奖人数占比不低于15%);

②“优秀学生干部”奖项中,拟获奖人为班级学生干部的数量占比不低于40%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十佳社团”“新锐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等奖项评选通知由校团委另行下发。

(三)材料报送

(一)根据工作实际,奖项申报将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方式:

1.以下奖项采用网上申报(通过学生网上事务大厅申报,具体方式见附件2操作指南)

红旗分团委(团总支)(含单项奖)

优秀学生会(含单项奖)

优秀志愿者协会

模范专(兼)职团干(教师)

模范团干

优秀共青团员

最美团支书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十佳志愿者

优秀志愿者

中南好青年

备注:附件二中“学生奖项申请操作指南(通用型)”适合上面所有奖项操作,其它的操作指南仅是对部分奖项申请的进一步细化,申请者可以按需查阅。

2.除上述网上申报奖项外,其余奖项仍采用线下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工作要求由各奖项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12日(学院分团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不可晚于416日),学院分团委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审核的截止时间为416日。416日后,校团委对所有奖项进行汇总审核。

线下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以相关另行通知为准。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有关单位需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落实,并就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向学院党委(党总支)进行汇报。因首次进行网上申报,请分团委(团总支)在组织过程中务必认真参阅网上申报操作指南,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2.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有关单位要以民主集中制为评优工作的指导原则,遵循优中选优的评选方针,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完成质量,在评比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履行评优工作公示程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评优工作的公平性和公开性。

3.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并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领,通过本次评优工作,积极推荐、选树和宣传一批青年学生集体和个人典型,引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校各级团学组织科学化工作水平。

4.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将书面举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或直接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联系人:袁  梦  151-7293-4589

        陈绍平  188-2708-2686

附件一:表彰说明.zip

附件二:网上申报操作指南.zip


 校团委

                                                               2019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