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有关团学组织:
为深化团学组织改革,结合校级团学组织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团学组织换届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换届范围
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宣传部、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志愿者协会、各学生社团
其中:校研究生会换届工作由研究生团工委负责具体实施,学生社团换届由社团团工委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岗位设置(部门设置见附件1)
校团委组织部负责人不超过3人,内设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4人;
校团委宣传部负责人不超过4人,内设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4人;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负责人不超过5人,内设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
校学生会负责人不超过5人,内设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
校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不超过6人(含校级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2人),内设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4人。
三、报名条件
各应聘报名者均需满足下述基本条件,同时根据岗位不同需满足相应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自觉在实践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或学年成绩专业(班级)排名进入前30%;
3.热爱学生工作,积极服务同学;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未曾受到校级及以上违规违纪处分,自觉接受同学监督;
5.具备所竞聘岗位所需的相应专业技能。
(二)岗位条件
1.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满一届校、院团学组织学生负责人,或担任满两届校、院团学组织(含班级、社团)学生干部;
(2)在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学生骨干;
(3)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化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2.校级团学组织内设部门负责人:担任满一届校、院团学组织及班级、社团学生干部。
四、竞聘程序
所有参与竞聘的学生负责人须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5月21日前)
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5月21日(周二)12:30至17:30期间将经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同意推荐并盖章后的报名表和由学院出具的学习成绩单一并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南湖校区体育中心108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5月25日前)
校团委负责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在校团委官网进行公示。
(三)笔试(5月27日前)
资格审查名单公示通过者,参加笔试考核(暂定5月26日晚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
面试考核暂定5月30日下午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2.校级团学组织内设部门负责人
由各团学组织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组织面试。
3.考察、公示
综合竞聘考核笔试、面试情况,将确定最终考察名单,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结果报校党委批复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拟录用名单。
其中:校学生会组织负责人需经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程序根据学生代表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说明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时事政治、党章团章、团的最新工作动态、团学工作基本理论与实务、校史校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学常识、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等。
2.面试采取竞聘演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委和学生代表进行现场测评。
3.拟录用人员最终名单确定并公示通过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有关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选拔输送一批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甘于奉献的学生骨干参与校级团学组织换届竞聘工作。
2.校团委负责接受对换届工作的举报和监督,对在竞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候选人,可书面向校团委反映,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竞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27-88387068
联系地址:校团委105办公室(体育中心)
校团委
2019年5月16日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校级团学组织换届竞聘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