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学员结业及评优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何演发布时间:2019-06-10浏览次数:533

全体学员:

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课程现已圆满结束,根据《关于举办我校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的通知》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学员守则》的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培训班全体学员开展结业及评优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根据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培训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及各培训班性质,制定了《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学员结业评优考核标准》(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

学员考核综合成绩比例为平时成绩(培训活动考勤情况)占60%,期末成绩(课堂笔记和培训学习心得)占40%,每项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为两项考核内容的加权平均分,附加成绩10分(参与培训期间有突出表现或优秀成果)直接加入综合成绩。学员完成各项培训环节,综合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视为合格,颁发2018-2019学年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学员“结业证书”;综合成绩达到培训班前20%者为优秀,颁发2018-2019学年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二)团学骨干培训班

学员考核综合成绩比例为平时成绩(培训活动考勤情况)占60%,期末成绩(培训学习心得)占40%,每项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为两项考核内容的加权平均分,附加成绩10分(参与培训期间有突出表现或优秀成果)直接加入综合成绩。学员完成各项培训环节,综合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视为合格,颁发2018-2019学年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团学骨干培训班学员“结业证书”;综合成绩达到培训班前20%者为优秀,颁发2018-2019学年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团学骨干培训班“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三)团校培训班

学员考核综合成绩比例为平时成绩(培训活动考勤情况)占60%,期末成绩(培训学习心得)占40%,每项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为两项考核内容的加权平均分,附加成绩10分(参与培训期间有突出表现或优秀成果)直接加入综合成绩。学员完成各项培训环节,综合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视为合格,颁发2018-2019学年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团校培训班学员“结业证书”;综合成绩达到培训班前20%者为优秀,颁发2018-2019学年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团校培训班“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二、注意事项

1.请学员们于92日(周一)14:00-17:30将培训学习心得交至南湖校区体育中心108办公室;

2.学员们应认真对待个人培训学习心得,文章内容应独立完成,不得抄袭,违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学员结业评优资格

  

联系人:陈芳 182-7682-9307

  

附件第十二期“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学员结业及评优标准.docx


校团委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