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湖北高校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培训班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评估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精神,2017年以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积极响应、稳步推进改革。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我校进一步将改革具体任务落实落细。截止2020年10月,相关具体指标已普遍达到改革要求,12个核心指标已全部完成。
一、明确职能定位。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2020年10月18日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2020年10月18日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以下简称“《章程》”)中明确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明确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研究生会)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有效帮助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2020年起,主席团成员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章程》第五章明确指出,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学院团组织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实行工作联动,学院学生会应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校、院学生会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目前,校学生会工作人员23人,主席团成员5人,工作部门6个,每个部门负责人3人。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39人,主席团成员5人,工作部门6个,部门不设负责人,每个部门工作人员6人。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四、明确遴选条件。学生会(研究生会)在换届选举中,明确并严格执行遴选条件:工作人员均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严格遴选程序。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学校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组织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报学校党委确定。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学校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和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报学院党组织确定。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不少于50%。
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2020年10月18日,学校召开了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修正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修正案)》(以下简称“制度”)。《制度》明确了会议召开的周期、主要任务、代表等事项。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分配名额覆盖各个学院(中心)、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学代会、研代会选举结果向大会报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践行从严治会。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知晓并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和《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结合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例会和学、研代会相关工作,先后组织线上线下学习43场,覆盖全体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成员,做到工作人员普遍知晓、掌握和遵守。根据《中华全国学联章程》,修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和学、研代会制度,出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团学干部“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拟出台《关于加强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从严治会。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2019年起,学校组建以学生常任代表为主,学校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五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推进将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学校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免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工作,各项评选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把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每年一次听取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会(研究生)工作,每周一次听取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汇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指导学生会管理。
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湖北省学联的双重指导。学校团委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学生会工作,1名专职团干部协助。对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经费物资使用等事项进行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
2020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