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关于推报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资格审查,校团委综合考察,拟推荐会计学院江剑等4人申报湖北省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具体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1.江 剑,会计1801班
2.刘昊天,网媒1801班
3.苏正民,民商1802班
4.周逸博,法硕2019级卓越班
若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校团委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2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796
校团委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