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永远跟党走”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永远跟党走”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不超过6个;

2.优秀实践队:不超过20支;

3.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40篇;

4.优秀指导(带队)教师:不超过10名;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视申报质量决定名额。

各学院奖项名额分配详见《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各项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组织奖

1.申报主体: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申报材料:《2021年暑期优秀组织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2021年暑期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3)、《2021年暑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4)。其中,非校级立项队伍须另附支撑材料(含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校级立项队伍无须另附相关支撑材料。

(三)优秀指导(带队)教师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指导(带队)教师;

2.申报材料:《2021年暑期优秀指导(带队)教师申报表》(附件5)。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

2.申报材料:《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6);其中,院级立项队伍成员须另附支撑材料(含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校级立项队伍成员申报无须另附支撑材料;

3.名额说明:各学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见《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各项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同时,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在公示无异议后,可追加学生总人数0.25%的“先进个人”申报指标;各校级立项队伍可推荐1名队员参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三、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1.校级队伍:各实践队伍负责人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用U盘拷贝,命名格式为:项目类别-序号-负责人姓名-申报奖项)于924日(周五)13:00-17:30期间统一报送至南湖新体108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报送: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须填写《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7)、《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8);并于927日(周一)14:00-17:30将本院所有推优材料、汇总材料(均需电子版、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南湖新体108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由各院分团委(团总支)整理归档,无需报送校团委。

(二)名单公示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表彰结果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依照通知要求,组织各院级立项队伍开展校级评优表彰的推荐评审工作,对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院级团队及个人进行初评,并将推优结果公示;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配名额不等同于最终表彰名额;

2.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学院推荐材料使用维普系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评优资格;

3.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学院推荐材料严格审查,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及以上涉嫌抄袭(查重率超过15%),取消学院参评“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4.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并在材料报送前完成对各类推荐名单公示工作。

联系电话:027-8838-6542

附件1.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各项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1年暑期优秀组织申报表.doc

附件3.2021年暑期优秀实践队申报表.doc

附件4.2021年暑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5.2021年暑期优秀指导(带队)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6.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7.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doc

附件8.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xls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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