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九期学员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2-05-20浏览次数:1839

各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省团委、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九期学员的通知》要求,现正式启动第九期湖北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报名推荐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二年级就读(五年制本科则为大三学生),或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就读,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能够参加两年暑期集中培训、社会实践和日常活动;

5.无违纪违法行为,无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6.个人工作学习实绩受到社会广泛认可,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7.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二、推荐名额

1.各学院可推荐1-2名优秀学生

2.爱党爱国、拥护团结、综合素质较高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各学院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

三、培养时间

    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或硕士研究生一年级至三年级

四、选拔方式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青马班咨询

    为方便学生更深入了解省“青马工程”,特邀请我校省第八期“青马班”学员通过QQ群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和经验分享。各学院可鼓励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加入QQ群。

    群名称:中南大省青马班交流群

    群号:750114042

    2.学院推荐(52412:00前完成)

    对照人选条件,各学院可推荐优秀学生,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各学院按推荐人选排序填写汇总表,推荐表须由学院党委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

    3.面试考核(5月25日中午完成)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学校面试选拔工作考核组,负责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面试考核遴选,按照考核情况进行排序并遴选产生推荐学员名单(其中:我校推荐学生不超过5名;爱党爱国、拥护团结、综合素质较高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不超过1名)。

    4.学校推荐(5月28日前完成)

    推荐人选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党委主要领导签名后,推荐报送至团省委。

    5.笔试、心理测试

    由团省委、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将根据高校疫情防控工作整体要求,适时开展笔试、心理测试。

    6.考察

    团省委、省教育厅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择优确定50名左右拟培养对象。

    7.体检

    根据相关要求组织体检。

    8.省委审定

    将拟培养对象名单报省委,省委确定正式培养对象名单后,开始第八期学员培养工作。

五、工作要求

    请各院团委(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员报名、资格审查及考察推荐工作,并于5月24日(周二)12:00前,将学员推荐表(见附件1)、拟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800字,参考模板见附件2)、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附件4)和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校团委胡处,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经学院党委领导签字盖章后(成绩单不用签字),报送至校团委新体育中心105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88386542

 

   附件1:学员推荐表.docx

   附件2:拟推荐人现实表现材料(模板).docx

   附件3:省“青马工程”第九期学员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省“青马工程”第九期学员推荐汇总表(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doc

   附件5:“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简介.docx

 

校团委   

20225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