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不超过6个;
2.优秀实践队:不超过30支;
3.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40篇;
4.优秀指导(带队)教师:不超过10名;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视申报质量决定名额。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各学院奖项名额分配详见《2022年暑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各项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组织奖
1.申报主体: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申报材料:《2022年暑期优秀组织申报表》(附件2)、《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3)、《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学院宣传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2022年暑期“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5)、《2022年暑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6)。其中,非校级立项队伍须另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校级立项队伍无须另附相关支撑材料。
(三)优秀指导(带队)教师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指导(带队)教师;
2.申报材料:《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带队)教师”申报表》(附件7)。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队伍;
2.申报材料:《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8);其中,非校级立项队伍成员须另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校级立项队伍成员申报无须另附支撑材料;
3.名额说明:
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团委,在公示无异议后,该学院可追加学生总人数0.25%的“先进个人”申报指标;
各校级立项队伍最多可推荐1名成员参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三、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1.校级队伍
(1)项目类别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砥砺奋进创新高
(2)报送要求
各实践队伍负责人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须经指导老师签字和院团委盖章)及电子版(电子版用U盘拷贝,命名格式为:项目类别-序号-负责人姓名-申报奖项)于10月6日(周四)14:00-17:30期间统一报送至南湖新体113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其他专项具体报送要求详见各专项指导单位后续通知。
2.学院报送
(1)项目类别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
(2)报送要求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须填写《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3)、《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9),并于10月13日(周四)14:00-17:30将本院所有推优材料、汇总材料(需电子版、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南湖新体113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由各院分团委(团总支)整理归档,无需报送校团委。
注意:
1.学院报送的纸质版汇总材料均须院团委盖章。
2.学院报送的电子材料命名须以学院名称开头。
(二)名单公示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表彰结果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均须提交《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3);
2.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依照通知要求,组织各院级立项队伍开展校级评优表彰的推荐评审工作,对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院级团队及个人进行初评,并将推优结果公示;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配名额不等同于最终表彰名额;
3.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学院推荐材料使用维普系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评优资格;
4.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学院推荐材料严格审查,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及以上涉嫌抄袭(查重率超过15%),取消学院参评“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5.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并在材料报送前完成对各类推荐名单公示工作。
附件:
附件1-2022年暑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各项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7-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带队)教师“申报表.doc
校团委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