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团省委《关于开展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的通知》的要求,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工作,提高发展团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现就2022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年5月10-25

二、有关要求

(一)核查范围

1.按照现有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核查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普查2022年新发展团员。

2.按照《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要求,全面完成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的存量团员身份认定工作。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为单位全面摸排情况,填写附件1。

(二)核查内容

针对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入团程序合规性、入团手续规范性等(见附件2)。其中,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要对照范例(见附件3)从严做好检查。

(三)核查方式

1.线上核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核查团员电子档案。

2.线下检查:依托实地调研、座谈访谈等,对团组织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摸排。

3.集中核查:基层团组织集中对下属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核查。

4.交叉检查:县级及以上团委统筹组建检查组互查。

以上方式可结合实际采用,也可合并采用。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核查。4月正式启动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各级团组织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深度做好情况摸排。

(二)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发展团员工作程序和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落实。入团志愿书一般不得涂改,如入团志愿书确需进行必要修正,应由团组织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三)情况报送。根据核查情况,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可围绕重点举措、工作实效、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四)处理处置。坚持宽严相济,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团内规章相关要求,由省级团委统筹,对发现的问题稳妥分类处置。

(五)抽查复核。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根据2022年全国发展团员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市(州)各系统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复核一致率、档案规范率纳入年度考核。

(六)结果运用。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和核查情况,作为各级团组织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作为发展团员调控的重要参考。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及经学院团委(团总支)盖章后的扫描件20235月2520:00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建设办公室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

 

联系人::027-8838-6542

崔小雅:138-7264-0310

白力羽:134-0305-9059

 

 

附件1: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共2张表).xlsx

附件2:发展团员工作核查要点.pdf

附件3:入团志愿书范例.pdf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3年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