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希贤学堂”第十六期“青马”班、青松班暑期实习实训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10

各位学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实践育人”改革,进一步提升“青马工程”学员的政治领悟能力和实践实训能力,深化政校共建,健全完善校地人才引育合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学子留汉”工程,吸引更多高校优秀大学生留在洪山就业创业,洪山区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将联合开展2023年度“遇见武汉”“青马”班、青松班暑期政务实习实训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 实习时间和单位

实习时间:20237月3日-728

实习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单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实习对象和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 “希贤学堂”第十六期分层次一体化“青马”班、青松班学员;

3.学习成绩优良,理论基础扎实,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政治素养,能够领悟贯彻各项文件精神;

3.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对组织协调、公文写作及办公软件有一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4.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报名方式

实习报名工作,在学校党委、岗位提供单位和学员实习单位的共同领导下,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如下:

1.在线填表。学员通过在线文档选填岗位(详见青马、青松班群);

2.资格审查。对申报岗位学员按照实习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确认岗位。岗位提供单位和学员实习单位完成最终审查后确认实习岗位。

四、工作安排

1.岗位申报。青马班学员需于52118:00前完成线上填表,确定实习人员名单和岗位。

2.组织报到。学校组织集中到岗。

3.开展实习。学员根据相关单位具体要求开展暑期实习。

4.总结评价。实习期满后,学校及学员实习单位根据该学员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颁发实习证书。

五、保障机制

1.岗位分配

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个人特点和意愿进行岗位分配。

2.人员管理

在政务实习期间,学员接受学校、岗位提供单位及学员实习单位共同管理,实践期满,通过实习单位考核,由实习单位开具政务实习证明。

3.安全保障

学校统一为实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险。学校、实习单位会高度重视学员安全问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学员工作生活情况。

联系人:胡老师  027-8838-6542

        成雨欣  151-3403-5098

附件:“希贤学堂”第十六期青马班暑期实习实训岗位匹配意向表.xlsx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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