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35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规范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作为学校共青团工作阵地及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功能设置及组织管理

  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下简称“中心”)是集团学活动、素质拓展、创新创业实践等德、智、体、美、劳“五育”为一体的素质培育训练场所,以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育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兼具素质养成教育、学生社团培育、工作品牌创建及双创项目孵化等功能。

第三条  校团委(创业学院)是中心的主管部门,将参照学校的相关要求负责中心的统筹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

 

第三章 入驻及评审

 第四条  入驻申请

(一)入驻企业(团队)的主要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五年的毕业生,所在团队提交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经所在学院初审或指导老师推荐,均可向中心申请入驻;

(二)学生社团需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团委(创业学院)社团管理部提出申请,经社团管理部综合考虑后择优入驻。

第五条  评审

 团队申请后,校团委(创业学院)组织开展评审,确定入驻企业(团队)并与其签订入驻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中心对入驻企业(团队)的日常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指导。

 

第四章 团队管理

第六条  入驻企业(团队)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协议内容;

第七条  入驻企业(团队)须按照要求向中心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配合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第八条  中心针对团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指导;

第九条  企业(团队)入驻期满,中心组织对团队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团队可申请下一期入驻;

第十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团队退出中心:

(一)入驻企业(团队)协议期满,不再申请续签,按照中心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二)入驻企业(团队)协议期未满,主动申请退出。团队负责人向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三)勒令退出。对严重违反中心管理制度的团队,中心可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四)因学校规划该场地另做他用,终止协议,办理退出手续。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入驻企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  入驻企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做好日常用水、用电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  中心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违反本条例的入驻企业(团队)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则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第十四条  若入驻企业(团队)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若入驻企业(团队)成员发现安全隐患,须立即向保卫处或校团委(创业学院)报告。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各入驻企业(团队)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并配合中心的卫生管理;

第十七条 各入驻企业(团队)应保证自己办公及活动区域内干净整洁。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团委(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学院 

202312月12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入驻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