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4-06-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规范团员教育及管理,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标准

今年的团费收缴工作,参照2023—2024学年各学院团员人数的统计情况,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团费收缴标准为每月0.2/人,收缴时间为2023—2024学年(共计12个月)。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自愿交纳团费,此前月份团费仍需缴纳。各学院团委参照团费收缴明细(详见附件1)足额收缴本院团费。

二、收缴要求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线上缴费,于20246202200前将团费统一备注学院名称、团员人数、团费额度线上支付至支付宝账号:13845306678,并将团费交纳证明(详见附件2,同时附上转账截图)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建设办公室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

联系人:陈  岩135-9800-0781

  孙梓桐138-4530-6678


附件1:2023—2024学年各学院应缴团费明细表(共12个月)

附件2:2023—2024学年团费交纳证明.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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