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保证本届田径运动会顺利进行,激励广大运动员团结拼搏、公平竞赛、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营造本届田径运动会“热烈、精彩、圆满”的氛围,决定在比赛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活动。现制定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体育道德风尚奖”面向学院(中心)学生代表队和运动员
二、评选条件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
1.运动员评选条件
认真遵守《运动员守则》,组织纪律观念强;比赛作风端正,勇于进取,顽强拼搏;尊重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遵守大会规章,准时参赛;文明礼貌,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2.代表队评选条件
队伍作风良好,管理有序,遵守竞赛规程、规则和社会公德;观众秩序良好,保持观众席清洁卫生;没有发生违纪现象,下属教练或运动员中没有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服从裁判现象。
(二)在比赛期间出现以下行为的,将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1.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规定,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
2.代表队、运动员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
3.代表队、运动员有斗殴、闹赛、罢赛等严重违纪问题;
4.其它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影响体育形象和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
三、评选办法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校体育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选派1名人员组成。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奖项按学院代表队运动员总数的15%进行评选,其中,首义校区运动员评选名额原则上不少于该代表队获奖总人数的30%;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由评委会负责审定。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奖项以学院为单位,按参赛代表队总数的40%进行评选,由评委会根据以下评选标准综合进行评定。
1.开幕式表现(20分):学院党政负责人参与度高;入场仪仗队精神饱满、统一着装、队列整齐划一;口号响亮、整齐,体现代表队特色;入场解说词积极向上、特点鲜明。
2.学院组织工作(20分):学院观众组织有序,两校区往返集中乘车;观众席到座率高,就坐集中,不迟到、不早退。
3.宣传工作(20分):学院向广播台积极提供宣传稿件,为比赛现场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稿件保证质量,采用率高;横幅、宣传板等物料按规定有序悬挂、摆放,内容品位高雅,制作节约、简洁。
4.学生精神风貌(20分):观众及时关注现场赛况,为参赛选手鼓励加油,口号响亮、整齐、振奋人心;时刻保持学院场地的整洁,物料、垃圾及时收捡,不乱丢乱放。
5.运动员表现(20分):运动员遵守比赛规定,及时到场检录,听从安排;发扬体育精神,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合理诉求,不闹赛、罢赛。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代表队要认真做好体育精神与道德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本次评选活动与日常体育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将体育道德风尚和赛场运动技术水平相结合,注重在运动会期间积极挖掘、宣传、选树弘扬践行体育道德风尚的典型事迹,以评促赛、以评促建,通过评选工作创建文明、和谐、充满活力的校园体育文化。
(二)评委会的评选工作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注重赛时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更好的提升师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获奖单位将在运动会闭幕式上颁发奖杯。各学院(中心)团委填写“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于11月7日(周四)12:00前发送至团委范媛老师OA。评选结果将在运动会结束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电话:88386796 范老师
附件:
附件1:“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各代表队名额分配表.xlsx
校团委
体育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