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校、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5-06-05浏览次数:88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为党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职、挂职、兼职共青团干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吸纳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战斗力强的团干部队伍,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校、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团干部,聘期1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岗位一:学校团委兼职团干部

岗位二:学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副书记

二、选聘范围

岗位一: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党政管理人员、学院专职团干部、辅导员

岗位二: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三、人选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2岁及以下(专任教师可放宽至40岁);

(四)政治素质过硬,组织观念强,热爱青年工作,作风扎实,敢于担当,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五)可以统筹兼顾完成共青团部分专项工作。

四、选聘程序

校团委兼职团干部由校团委成立选聘工作小组进行选拔;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团干部的选聘工作由院团委(团总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实施。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所在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察。遴选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四)确定人选。岗位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报校团委,岗位一、二由校团委确定拟任人选并报校党委同意,经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后下文聘任。

五、注意事项

1.各级团组织要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设置团组织负责人职数。

2.校团委依据工作安排制定目标任务要求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聘书,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学校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考核优秀的可结合个人意愿续聘。

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岗位一申报人员仅提交《校、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团干部报名表》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见附件1)岗位二申报人员请提交报名表及学院党政联席会相关材料(见附件2)请学院团委于6月13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团委胡瑢邮箱

联系人:胡瑢 88386542


附件1:校、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团干部报名表

附件2: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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