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实践队伍(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不超过8个;
2.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43篇;
3.优秀实践队:不超过62支;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77个;
备注:各学院(单位)奖项名额分配详见《2026年寒假各学院(组织、专项)奖项名额分配表》(附件1),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配名额不等同于最终表彰名额。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组织奖
1.申报主体: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及其他组织单位;
2.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优秀组织”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3),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或个人;
2.申报要求:
(1)每队至多可推荐一名队员;
(2)所有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均须通过学院进行申报,不予专项社会实践队单独分配名额。
3.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1.申报主体:各寒假专项社会实践队;
2.评选要求:各专项社会实践申报材料收取、队伍评选及后续答辩环节由相应组织单位进行,评选结束后将推荐队伍信息报送至校团委。
2.申报材料:《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5),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三、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1.报送程序
(1)院级实践队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初评,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将《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6)、《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8)、《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参与情况汇总表》(附件9)、表彰申报推荐材料等电子版材料【U盘拷贝,命名为“XX学院(组织)-寒假社会实践表彰申报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
(2)报送时间为4月6日(周一)14:00—17:30,报送地点为南湖校区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21号办公室。
2.报送要求
(1)各专项社会实践队队员或个人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从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并计入学院分配名额;
(2)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系统,相似度不得超过15%(只需对调研报告或事迹材料进行检测);查重报告纸质版须提交简洁报告,电子版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
(3)《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10)由各院团委(团总支)收取,无需报送至校团委。
(二)评选环节
各奖项评比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实践评比细则(试行)》(附件7),结合申报材料实际情况进行;“优秀实践成果”奖增设答辩环节,经过院级推荐、校级初筛后,入选队伍须进行答辩,请申报“优秀成果奖”的队伍提前准备答辩材料,入选队伍名单及答辩事宜见后续通知。
(三)名单公示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表彰结果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依照通知要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并在材料报送前完成各类奖项推荐名单的公示工作;
2.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及以上涉嫌抄袭(查重率超过15%),将取消学院(单位)参评“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关于开展“同心绘华夏,同行创未来”之中南大港澳台青年行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链接:https://ies.zuel.edu.cn/2026/0107/c768a421808/page.htm)
附件:
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