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顺英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顺英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奖励设置及标准
顺英奖学金原则上围绕“文化艺术、创新创业、学术科研、公益服务”四个方向开展评选。每学年奖励总额为8万元,具体设置如下:
(一)一等奖:4人,奖励标准4000元/人;
(二)二等奖:12人,奖励标准2000元/人;
(三)三等奖:40人,奖励标准1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二)评选条件
在籍学生所修课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顺英奖学金。
文化艺术:在文化艺术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传承、文化艺术传播推广及艺术实践展演等领域有突出表现,得到专业文化机构、社会组织的高度认可。
创新创业: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奖项,或拥有已注册的创业项目且取得一定成果,项目具有创新性、市场前景良好等。
学术科研:在科技创新领域有显著成绩,如参加重点科研课题、发表权威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或在科技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等。
公益服务: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作为核心成员组织、参与公益项目,通过公益影响力和公益创新举措实际解决社会问题,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组织的高度认可。
(三)否决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3.被学院通报批评者;
4.有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经团委认定的情形。
五、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3月25日前,学生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学号”命名,PDF格式)交至校团委,纸质版提交至5号办公室王老师,电子版发送至3473349549@qq.com及731712101@qq.com
(二)团委初审
4月8日前,材料初审,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三)组织评审
4月15日前,集中评审
(四)结果公示
5月8日前,综合评价并公示
六、奖金发放与管理
评审通过后,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发放奖学金。
特此通知。
团委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