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团学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红十字工作,规范红十字志愿者的管理,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现就做好会员及志愿者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登记注册的意义
做好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登记注册,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对于做好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发挥学校红十字会在思政工作、素质教育和卫生健康各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我校学子投身红十字青少年事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条件、权利和义务
(一)红十字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1.条件:本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
2.权利: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佩戴红十字标志;团体会员的权利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3.义务: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按自愿原则缴纳会费);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二)红十字志愿者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1.条件:本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可以申请成为红十字志愿者。
2.权利: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自由;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3.义务: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妥善保管志愿者证;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安排
(一)注册范围
1.在志愿中国(志愿汇app)登记注册加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组织但尚未纳入湖北省红十字系统管理的志愿者;
2.长期坚持在志愿服务岗位,或主动提出申请且能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但尚未纳入湖北省红十字系统管理的在校学生;
3.自愿申请成为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的在校学生。
(二)注册流程
1.搜索进入“湖北省红十字志愿者”微信公众号申请注册会员和志愿者;
2.在工作日前往望湖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2-19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基地办公室,填写纸质申请材料;
具体详见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登记注册流程(附件1)。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月9日晚20:00。
有注册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的班级及时加入工作群,需按要求填写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登记注册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2年1月9日晚22:00前发送至校红十字会邮箱:RedcrossZuel@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各团委(团总支)应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动员各班级团支部和各级团学组织参与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
(二)整合资源,强化支持
依托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和各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现有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青年团员、志愿者登记注册,做好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
(三)严格规范,统一管理
全体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数据信息将纳入湖北省红十字系统和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基地统一管理。全体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应及时加入中南大红十字会员志愿者群,方便获取相关志愿服务信息。红十字会会员证、红十字志愿者证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制发。
附件1 :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登记注册流程 .pdf
联系人:马前程 张玉杰
联系电话:18863367879 15553395321
工作群:863099960(QQ群)
中南大红十字会员志愿者QQ群:159513549(1群)
950663501(2群)
903928522(3群)
869268405(4群)
869289810(5群)
校红十字会
校志愿者协会
校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