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团挂靠单位,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选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本次有关指导老师的年度考核工作采取打分制,满分共100分。其中包括本人自评(10%)、社团成员评议(30%)、业务指导单位评价(40%)和社团半年度考核结果(20%)的综合成绩进行考核评价。
本次考核的结果分为四类:在所有指导老师中评分排名前10%的为优秀,在所有指导老师中评分10%-30%的为良好,得分大于等于60分但未在所有指导老师中评分前30%的为合格,得分小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二、考核流程
(一)自评
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根据《学校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选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日常指导学生社团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指导老师自评表》(见附件一);
(二)他评
社团成员及社团挂靠单位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指导老师他评表》(见附件二),并经挂靠单位打分、签字、盖章。
(三)材料收集
上述自评表与他评表请各位社团负责人于11月29日20: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于望湖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20号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社团名称+指导老师年度考核”命名,发送到社团管理部社团事务办公室邮箱zuelslswb@163.com。
(四)组织评审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在收到所有评定材料后,将对各社团及指导老师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结合本年度考核及半年度考核的内容,依照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打分,并汇总综合得分情况。
(五)结果公示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考核综合得分情况将报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结果应用
本次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继续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依据;同时,按规定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评价,对考核优秀的指导老师将在绩效工资、职称选聘、评奖评优中给予政策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老师依规解除聘任。
联系人:
李佳珉:158-2721-1807
曾奕琪:139-8606-0503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