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九”诗歌散文创作朗诵大赛落幕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4-10-27浏览次数:0

  (通讯员 李秀枝 杨慧鑫 杨 10月23日晚,为纪念“一二·九”学生运动79年暨庆祝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我校在艺体中心音乐厅举行一二·九”诗歌散文创作朗诵大赛决赛。16个代表队轮番进行精彩绝伦的朗诵,法学院凭借作品《祖国颂》荣获三等奖。

  大赛以“忆往昔,咏芳华,情系‘一二·九’”为主题,旨在鼓励青年学生传承民族文化、弘扬爱国精神,提升中南学子的人文素质与道德情操,增添校园的学术氛围。长江人民艺术剧院副院长王国强老师,中国播音与主持委员会副会长刘静老师,湖北省广播电台、《湖北之声》节目主持人叶建恩老师,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院长胡德才教授,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殷修林及校学生工作部部长雷照荣担任本次大赛的评委。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袁桂君、团委书记李晓老师,团委副书记、13级辅导员王瑄老师到比赛现场观看比赛。

  

  

  

  

  此次比赛顺序按抽签决定,法学院“仙声夺人”代表队是第十个出场,队员有徐博、范屿、曲佳欣和赵自行。之前的各个代表队都实力强劲、热情饱满,各具特色,法学院代表队面临着巨大压力。表演中,法学院代表队在稳定发挥中又不失创新,朗诵中插入小段歌曲清唱,将诗与歌巧妙结合在一起,配合着形象生动的肢体语言和充满“中国风”的服饰,将《祖国颂》这一作品中对祖国的热爱与赞咏表达的淋漓尽致,使听众从视觉、听觉上都置身其中享受他们的朗诵,最终得到94.17的好成绩。

  在评委点评环节,王国强老师感谢大家今晚精彩的表现,指出几个他深受感动的地方。王老师强调了朗诵的方法和技巧,他认为“有理不在高,朗诵要做到说的比唱的好,激情需要保持。”随后,胡德才教授针对此次大赛的精彩表演再次给予高度的赞扬和肯定,祝愿我校的“一二·九”诗歌散文创作朗诵大赛越办越好。

  大赛进入尾声,主持人宣布此次大赛创作组和朗诵组的获奖名单,法学院法1301班的张玲玉获得创作组的三等奖。此次比赛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