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国际私法精英报告系列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4-12-04浏览次数:0

  1129日下午,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国际私法精英报告系列在法学院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行。本次报告会由国际法系副主任徐伟功教授主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郭载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杜焕芳副教授分别做了主题报告,国际法系全体老师、研究生以及司法实践和其他高校法学院的有关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报告会。

  报告会首先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郭载宇副庭长从司法实践角度阐述了我国关于外国法查明的困境与出路。郭载宇认为,对于外国法的性质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分别认定为法律性质和事实性质。如果被认定为法律性质,一般情况下由法院负责查明;如果认定为法律事实,一般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外国法查明的方法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会导致回家去的趋势。为了解决我国关于外国法查明中出现的问题,希望今后我国能够建立良好的查明制度,以指导司法实践。

  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杜焕芳作了涉外婚姻家庭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的主题发言。杜焕芳认为,由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单独立法,并没有考虑到国际民事管辖权的问题,导致在离婚诉讼中法律适用的规定无法适用的情况。另外,杜焕芳还就涉外婚姻家庭其他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分析,认为我国相关立法条文之间没有考虑到之间的联系与逻辑关系。最后,杜焕芳还分析国际诱拐儿童相关的法律问题,阐述我国关于此问题的立场。

  主持人徐伟功对报告人发言作出了总结,认为他们两位报告人的发言,一个是从实践角度探讨相关的国际私法理论问题,一个是从理论角度探讨涉外婚姻家庭中的国际私法实践问题,两者都将理论与实践很好地结合一起。徐伟功认为,本次报告会指出了我校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方向,即在人才培养中要将理论紧密联系实际。本次报告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