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雄涛主讲:迈向生活的法律史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4-12-05浏览次数:0

  (通讯员 向雪芳 向伦香 张家瑞 王 璟)124日上午,法学部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第22期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举行。法学院邀请到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汪雄涛副教授以“迈向生活的法律史”为题为法学院学子开展讲座,法学院屈永华教授担任主持。

  首先,屈永华对汪雄涛的到来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汪雄涛的学术生涯,其作为一位才华横溢的年轻学者,注重历史与现实的结合,研究视角独特,在法律史研究领域颇有造诣。

 

 

  “法律史是什么”“它与我们今天的生活有什么关系”“法律史研究要解决什么问题”这三个问题贯穿讲座始终。汪雄涛从亲身经历出发,以现实的视角,历史的思维详细阐述了法律史与现代生活之间紧密的联系。他认为,法律史就是用历史的视角来研究法学。研究法律史并非仅停留在过去,而应站在今天看历史,并对将来有所指导。因此法律史注定要迈向生活,指导生活。此外,他还谈到法律史研究与历史学研究的差异。虽然这两个研究领域在研究方法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是二者在研究视角、目的等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差异。

 

 

  针对法律史研究的选题汪雄涛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选题十分重要,“词以境界为上,有境界自成高格”,法律史的研究也是如此。研究的选题应该从实践出发,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汪雄涛从当前“废除死刑”的热议切入,提出老百姓赞成执行死刑的观点,讲述台湾废除死刑的历史发展,表明死刑在中国的存在有深刻的思想基础与社会基础,并引用霍姆斯大法官的话“法律的生命在经验不在于逻辑”,阐释了经验对法律的重要意义。他详细解析了中国人思想中“杀人偿命”的历史基础,并对此提出中国有制度构建的基础,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他强调,法律史的认证要将生活经验带入,他以黄宗智与日本学者的论战为例,辅以当今中国社会现实,阐述了西方注重规则而中国注重秩序的不同理论出发点,并援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名言,敏锐指出中国人的治国理想是“唯稳”,即秩序至上。

  最后的互动环节里,汪雄涛认真解答了两位研究生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