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为宣传宪法知识,大力弘扬法制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校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于2014年12月4日携手武汉市高创社区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助力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而今年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意义重大。
本次活动以在小区内设置服务咨询点的方式进行,咨询点划分了劳动争议纠纷、房地产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五大版块,分门别类地解答居民遇到的问题。在居委会的帮助下,志愿者们很快在中心广场摆好桌凳、拉上横幅、贴上宣传海报、摆放展板,活动得以迅速开展。
活动过程中,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2012级志愿者负责法律咨询工作,为前来咨询的居民答疑解惑;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2013级预备队的志愿者负责发放法律知识小问答和法援宣传单,引导居民来到中心广场咨询。志愿者们悉心倾听居民们咨询的法律问题,一边记下案件要点,用于理清事实,一边给市民以耐心地讲解,为居民梳理其中的法律关系,并就证据收集、法律文书书写等提出建议。事后,志愿者们整理出了接待案件登记表,记录下当事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和案件事实等基本信息,便于进一步跟进案件。为了更好的实现法律宣传的效果,志愿者们还向小区居民发放了“法律知识小问答”,向社区居民普及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社区王大爷向志愿者咨询了有关遗产继承的问题。王大爷先父留下房产两套,由王大爷与其弟继承。王大爷之弟做了产权变更登记,而王大爷所分房屋的两证上署名仍为先父。王大爷之弟觊觎王大爷所得遗产,欲将其再次划分。志愿者们在了解王大爷的家庭情况后,建议王大爷尽可能以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王大爷在问题得到解答后感到非常满意,并对志愿者表示了感谢。
除王大爷之外,还有数十位居民前来咨询。他们怀揣问题而来,得到解答后满意地离去。同时,志愿者们利用已学知识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向社区居民普及宪法知识,并向其散发宪法宣传手册。居民们对宣传手册的内容均表现出了极强的兴趣。志愿者们针对宪法内容、宪法地位、宪法宗旨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居民们表示,通过志愿者们的耐心讲解,使他们对于宪法和12·4宪法日有了更深的了解。而社区负责人对志愿者们的活动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愿意与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本次活动还得到了湖北电视台的关注,湖北电视台记者对中心志愿者万权、许安碧及裴雪佳进行了采访。三位同学均表示本次活动对自己而言是难忘而有意义的经历,通过法律咨询活动将平时所学的理论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在巩固知识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作为一名法科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及志愿精神。而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更显得意义非凡。当记者询问他们法律咨询的注意事项时,裴雪佳同学表示一部分当事人情绪略显激动,此时接待志愿者需要尽力安抚其情绪,倾听其倾诉。而谈及咨询时遇到的苦与乐时,三位志愿者都表示尽管天气寒冷,但此次活动所带来的快乐是难以名状的。
据悉,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旨在不断提高社区群众法律意识,使法科学子服务社会、弘扬法学理念的精神能得到更多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