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 源)2015年5月10日,应我校法学院邀请,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邹永忠前往湖北武汉,为法学院学生进行了以“法律人的人格完善”为题的讲座,引发了广大师生对法律人格、法律信仰的深刻思考。
当日晚上七点,专题讲座准时开讲。邹检针对当前部分大学生“有专业没敬业、有知识没文化、有追求没信仰”的问题,围绕“法律人”、“人格”和“完善”三个关键词,结合法律实践和丰富案例,深入浅出,引经据典,脱稿用近两个小时,深刻阐述了如何完善法律人人格的若干问题,让刚跨入法学大门,对“法律人”充满憧憬的法学本科生充分认识到中国法律人人格现状,为未来的“法律人”的成长指明了方向。讲座气氛时而轻松愉悦,时而发人深省,时而会意大笑,时而掌声阵阵。课后半小时的互动交流时间更是精彩纷呈,学生提问针砭时弊,大胆犀利,刁钻古怪,出其不意。邹检用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文化底蕴,循循善诱赢得大家心悦诚服,连珠妙语博得了听众阵阵喝彩。
课后,学生们久久不愿离去,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法学1408班的胡定朝同学说“刚进入大学,邹老师这堂课为我求学之路指点了迷津,解开了迷惑。”法1406班穆汰同学和李琛同学都表示:“这堂精彩的讲座让我们清楚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明白了信仰法律的重要性。”法学院胡坤老师更是认可法律信仰在法学教育的重要性,赞同把中国传统文化作为完善法律人格的切入点,倡议把国学融入大学课堂,表示以后自己的授课中会加入这样的文化元素。他又说:“邹老师的授课效果非常好,希望这样有法律实践经验和文化素养的老师常上大学讲台。”
这是检校合作的一个侧面和缩影。2013年以来,湖南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与我校法学院建立了长期的“检校合作”关系,双方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的交流,法学院多次委派教授学者到检察院授课,而这一次也是邹检第三次走上法学院的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