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乐 昊 张丽娜 和陈卓玛 李靖煜)10月22日晚,由法学院经济法学科主办的经济法学术活动月第四讲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举行。主讲嘉宾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熊伟教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荣芳教授。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担任此次讲座主持人。法学院经济法学系肖金林副教授、王永强副教授到场聆听。
熊伟教授首先指出政府财政与社会保险是两套不同的体系,有着不同的规则。他肯定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险方面补助的必要性,但也提出其实施过程中存在补助界限太过模糊的问题。熊教授表示,在将二者分开的前提下,政府应履行监管职能并为社会保险提供信心支持,同时通过社会保险内部精算解决收支不平衡的问题。
张荣芳教授结合实际生活分别从“基于制度转换成本”、“基于社会政策承担”、“基于制度担保人职责”三个方面介绍了政府向社会保险提供信用支持的原因。张教授表示,政府在作为最后支付人的同时兼管支付标准与收入标准,这种做法对参保人而言存在风险。
熊伟教授做总结发言,他提出五项修正方案,即将社会保险预算从政府预算体系中剔除出去;坚持保险制度的原则;争取实现内部平衡,坚持精算原则;社会保险的管理应公开透明,鼓励公共参与;在区分政府财政和社会保险的前提下,将每一笔政府补助费用的原因查明,避免模糊的评述。
王永强副教授主持最后的提问环节。现场同学积极发言,就关于社会保险问题与两位教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