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北方先生主讲“法盲眼中的法治”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11-16浏览次数:0

  通讯员 乐昊 邱依文 李生)11月12日晚,法学部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第三十期在首义校区文汇楼浙晓报告厅举行。《南风窗》主笔李北方先生从一个法盲的视角出发,深度剖析中国的法治现状。法学院理论法学系系主任陈柏峰教授担任评议人。我院2015级辅导员白雷老师,校学生会主席王迪、学生秘书长孟钰斌及众多2015级本科生参与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李北方先生对其观点中的主体--“法盲”进行定位。“法盲”应具有双重释义:其一是法学界自我感觉良好者给别人扣“法盲”的帽子;其二是法学界的另外一些人给与自己在法治问题上持不同观点的人打的标签。他借此批评了如今法学界内一些法学家、律师盛气凌人,因法律人而自傲的现象。

 

 

  在“法盲”眼中,一个法治过度的社会是一个没有人情味的社会李北方先生分析了法律人的法治观:法治是一种理论体系,是一种更高的知识,“程序正义,形式平等,司法独立”是法治的核心理念。他批判这种法治观有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法盲们未必会接受。通过引用十堰胡庆刚案、重庆警察帮助农民工索要拖欠工资以及身边朋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工作矛盾三个维权案例,李先生指出当前我国法治运行的不足之处,分析了法治的利与弊。“社会以法律为基础,那只是法律人的幻想”,法治不等同于法律治国,它只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想要实现社会稳定,就不能让“法律党”垄断社会治理途径,法治需坚持适度原则。

 

 

 

 

  针对李北方先生的讲座,陈柏峰教授深切认同李北方先生的批判法学思路,用批判的眼光发现问题,从而可能促进法治发展。陈教授指出,法盲与法治问题的背后,牵涉到法治的阶级性问题,因此建议广大青年学生多阅读马列主义书籍,开阔视野,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剖析中国法治现状。同学们向李先生提出疑惑,李先生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