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法经济学高峰论坛(五)”在我校举行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11-28浏览次数:0

  (通讯员 法学院)20151121日至22日,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法经济学高峰论坛(五)”在我校召开。来自湖北省法学会、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省内外著名高校和湖北省保监局、武汉市法制办、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等实务界的专家学者、领导嘉宾莅临本次会议。

 

   

  开幕式在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刘敢生博士的主持下有序进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代表我校首先致欢迎辞。姚莉副校长强调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肥沃的法学与经济学土壤支撑下,此次盛会必有思想的不断碰撞并激起四溅的学术火花,表达了自己的殷切祝愿。接着,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甘炜代表省法学会副会长方世荣为大会致辞。湖北省保监局、武汉市法制办、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领导嘉宾对大会在我校召开表示祝贺。最后,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我校法学院教授刘大洪表达了三层意思:欢迎之意、感谢之情和学术思考,指出经济的法律分析与法律经济分析应形成良性互动,希望和与会者一起共同探讨,去领略法和经济学术高端的无限风光,同时也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在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研讨阶段,大会主题演讲环节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主持。来自省内外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领导嘉宾就经济法热点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真知灼见。会议发言环节,青年才俊、学界精英发言点评,精彩互动,将大会推向高潮。

  

   

  在法经济学研究会2015年年年会暨“法经济学高峰论坛(五)”研讨阶段,我校学科办主任、著名制度经济学家卢现祥教授作了关于“法律在创新中的作用” 的主题演讲,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比较分析了中美法律制度对创新的推动作用,引起了与会者强烈共鸣,会议代表就此展开了热烈讨论。法经济学研究会长会刘大洪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就法经济学的研究再次提出了四点倡议:第一,加强法学和经济学的融合;第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融合;第三,全球化与本土化的融合;第四,中青年学者的融合。

  至此,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法经济学高峰论坛(五)”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