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山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结项成果研讨会举行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11-30浏览次数:1

  (通讯员 国际法学科)1125日,我校教务部部长刘仁山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问题研究》结项成果研讨会在武汉金谷国际酒店东湖厅举行。武汉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葆莳副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邹国勇副教授等作为校外专家出席本次研讨会;法学院国际法系刘仁山教授、刘卫国副教授、钟丽副教授、潘定博士、彭欢燕博士、黄志慧博士及部分国际法专业研究生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向在胜教授担任研讨会的主持人。

 

 

  刘仁山教授代表课题组作了结项成果报告。他提到自己参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立法咨询工作,并提出完善建议。自课题开题论证会顺利结束后,课题组成员多次参加国内外的一系列学术研讨会,并介绍与课题相关的部分研究成果。课题围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中面临的基础性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形成了系统性的最终研究成果。此外,对于课题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刘仁山教授也一一进行说明。

 

 

  王葆莳副教授对结项成果完善提出中肯建议。他认为,结项成果在体例编排上要注重冲突法与实体法的结合。此外,研究成果可在理论上纵深发展,站在中国立场上,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立法争议及条款适用进行一种详细的评释。

 

 

  邹国勇副教授表示研究成果体系完整、论证充分,发表文章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他建议,研究成果中可对中国典型司法案例作进一步归纳和探讨,以进一步加强研究成果的中国色彩。

 

  何其生教授指出,结项成果系统地研究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富有争议的问题,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何教授建议,结项成果可对其目录和大纲作进一步细化,以分编的方式进行体系编排。在结论部分可提炼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成果,以理论成果指导该法的具体实施,这也是结项成果最核心的亮点和最大价值所在。

 

 

 

  最后,刘仁山教授对研讨会作了简单总结。他感谢教授们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对这些建议一一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