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庄群 赵倩男 李玥)12月10日下午,法学院志愿者协会办公室联合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承办的“庭审进校园”活动在模拟法庭(一)举行。我院党委袁桂君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郝新春老师,分团委书记李晓老师,2014级辅导员胡坤老师、张玉婷老师、杨茹老师到场旁听。
此次庭审内容为刑事贩毒案件。被告人余超多次向叶峰、张权、姜浒等人贩卖毒品,并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构成贩卖毒品罪。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庄严的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两环节有序进行。公诉人举证充分、思路清晰,审判长认真听取公诉方与被告人的陈述,体现审判的公正与威严。鉴于被告人余超认罪态度良好,法官在充分考量的基础上,判处余超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及罚金刑人民币一万元。
听取判决结果后,被告人余超表示认罪,并以身说法,向全场陈述自己的悔意,恳谈毒品对自己的危害,规劝年轻大学生远离毒品。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公诉人接受在场学生提问,并就陪审员的作用、实务中贩卖毒品克数如何认定等问题做出解答。此次“真实庭审进校园”活动,向学子们展示了法庭风貌与流程,为营造校园法制宣传舆论氛围、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树立法律威信、弘扬法律精神起到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