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报学校党委批准,拟召开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5日(周四)14:00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中原楼七楼会议室
二、与会人员
学校学生常任代表(含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学院学生会主席)。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2018学年学生权益服务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四、会议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常代表名额
本次会议常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本次大会常代表共83人。
(二)常代表产生办法
常代表的产生采取学代表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上报至学院,各学院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各学院已于今年六月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照所分配的常代表名额(见附件1),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作风优良,工作能力突出的正式常代表,践行为全校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
(三)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拟设5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4人(其中1人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
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经自主报名、学院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组织考察等程序,报学校党委批准后,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在本年度常代会上进行差额选举确定主席团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常任代表会议是全校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学生常任代表会议的召开工作。
(二)各常代表须于会议当天下午13:30前在中原楼广场前集合,届时将有工作人员引导代表入场。因故未能参会的代表需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会提交书面报告请假,未能参会代表不再替补。
(三)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各常代表要积极征求广大青年学生意见,认真做好代表提案工作。各常代表在会议当天须携带至少一份纸质提案与会,具体格式请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常任代表会议代表提案表》(见附件2)填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