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及其他机构:
为了维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的尊严,规范团旗、团徽、团歌的制作和使用,增强团员意识和光荣感,贯彻落实团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要求全校团学组织学习《规定》内容并对不规范使用团组织标识的情况和利用团组织标识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及时进行处理并普及基本规范。
一、管理对象:
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含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校院两级学生会、志愿者协会、各类学生社团及公益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创业团队等】及其他机构【含社会组织、商家等】
二、工作要求:
1、请各组织参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一),对本组织内不规范使用团组织标识的情况和利用团组织标识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及时处理并普及基本规范。
2、请各组织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不规范使用的有关情况并将整改结果填写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校团学组织使用团标识情况的回执》(附件二),并于11月20日12:00前将上述回执发送至邮箱zuel_xtxbgs@163.com。
联系人:刘诗卉 88386542
蔡玮18789382255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