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8-11-27浏览次数:1047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5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鄂青联发[2018]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校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2018年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及分配方法

根据加大调控力度、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要求,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各学院今年拟新发展团员人数将根据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总数(50名),按照各学院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发展团员名额分配及编号段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详细团员发展程序见附件2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各院要严格规范使用校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3)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对于审核通过的,要按要求填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将本学年发展团员情况记录到《团员发展写实簿》(见附件4)中,于12月20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包括《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发送到工作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纸质版材料(包括新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团员发展计划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于1220日(周四)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

联系人:袁  梦 151-7293-4589

             吴佳承 181-6250-6162

附件1:各学院拟发展人数及编号分配段.docx

附件2:发展团员对象及程序.docx

附件3:2018新发展团员花名册.docx

附件4:团员发展写实簿.docx

校团委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