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丽欣发布时间:2019-11-02浏览次数:3301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志愿服务团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不超过6个;

2.优秀实践队:不超过40支;

3.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20篇;

4.优秀指导(带队)教师:不超过10名;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270名;

各学院奖项名额分配详见《各学院奖项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组织奖

1.申报主体: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申报材料:相关支撑材料(含组织暑期社会实践的总结材料及申报理由),材料应简明扼要、高度概括、数据清晰,字数在2000字左右。

(二)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优秀实践队申报表(见附件2)、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其中,非校级立项队伍须另附支撑材料(含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及文本相似度检测报告);校级立项队伍无须另附相关支撑材料。

(三)优秀指导(带队)教师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指导(带队)教师;

2.申报材料: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4)。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

2.申报材料: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5);其中,院级立项队伍成员须另附支撑材料(包括实践心得体会和实践成果报告);校级立项队伍成员申报无须另附支撑材料;

3.名额说明: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按照各院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人数及2017级、2018级研究生人数的1.0%进行申报;同时,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在公示无异议后,可追加上述学生总人数的0.5%先进个人申报指标;各校级队伍可推荐1名队员参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三、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1.校级队伍:各实践队伍负责人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17日(周四)1400-18:30统一报送至南湖新体108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报送: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须填写《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件6)、《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并于1111日(周一)、1112日(周二)、1113日(周三)每晚18:30-20:50期间将本院所有推优材料、汇总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南湖新体108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由各院分团委(团总支)整理归档,无需报送校团委。

(二)名单公示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表彰结果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依照通知要求,组织各院级立项队伍开展校级评优表彰的推荐评审工作,对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院级团队及个人进行初评,并将推优结果公示;

2.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凡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评优资格;

3.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学院推荐材料严格审查,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或1项以上涉嫌抄袭(查重率超过20%),取消学院参评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4.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并在材料报送前完成对各类推荐名单公示工作。

联系人:

  畅:188-2741-3238

宫裕凯:183-2751-6273


附件1:各学院奖项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优秀实践队申报模板.doc

附件3: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模板.doc

附件4:优秀指导(带队)教师申报模板.doc

附件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模板.doc

附件6: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doc

附件7: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xls


                                                         校团委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