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0-06-03浏览次数:114

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规范团员教育及管理,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标准

今年的团费收缴工作,参照2019-2020学年各学院团员人数的统计情况,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团费收缴标准为每月0.2/人,收缴时间为2019-2020学年(共计12个月)。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自愿交纳团费,此前月份团费仍需缴纳。各学院团委参照团费收缴明细(详见附件1)足额收缴本院团费。

二、收缴要求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线上缴费,于2020612日前将团费统一备注学院名称、团员人数、团费额度线上支付至支付宝账号:2632986192@qq.com,并将团费交纳证明(详见附件2,同时附上转账截图)发送至校团委基层工作部工作邮箱(邮箱地址:zueltwzzbjiceng@163.com)。


 附件1:2019-2020学年各学院应缴团费明细表 .docx

 附件2:2019-2020年团费交纳证明.docx


 


校团委    

2020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