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七期学员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0-07-01浏览次数:10

各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七期学员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现正式启动第七期湖北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报名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表现好;

2.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勇于创新,培养潜力大;

3.吃苦耐劳,踏实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群众观念强;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力;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6.现在本科二年级就读;

7.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8.身心健康;

9.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78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1.志愿在本科毕业后报考湖北省选调生到省内基层(乡镇、村)工作的学员。各学院可推荐1-2名优秀学生。

2.爱党爱国、拥护团结、综合素质较高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各学院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

三、培养时间

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

四、选拔方式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青马班咨询

为方便学生更深入了解省“青马工程”,特邀请我校省第六期“青马班”学员通过QQ群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和经验分享。各学院可鼓励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加入QQ群。

群名称:中南大省青马班交流群

群号:278577849

2.学院推荐(771200前完成)

对照人选条件,各学院可推荐优秀学生,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各学院按推荐人选排序填写汇总表,推荐表须由学院党委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

3.线上面试考核(79日前完成)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学校面试选拔工作考核组,负责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线上面试考核遴选,按照考核情况进行排序并遴选产生推荐学员名单(其中:志愿在本科毕业后到省内基层(乡镇、村)工作的推荐学员不超过3名;爱党爱国、拥护团结、综合素质较高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不超过1名)。

4.学校推荐(710日前完成)

推荐人选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党委主要领导签名后,推荐报送至团省委。

5.心理测试(717日前完成)

组织开展网络心理素质和人格状况测试,根据心理测试情况确定人选。

6.网络面谈考察(724日前完成)

团省委、省教育厅联合成立考察组与人选分别进行网络面谈考察,依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50名左右拟培养对象。

7.省委审定(731日前完成)

将拟培养对象名单报省委,省委确定正式培养对象名单后,开始第七期学员培养工作。

五、工作要求

请各院团委(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员报名、资格审查及考察推荐工作,并于77日(周二)1200前,将学员推荐表(见附件1)、拟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800字,参考模板见附件2)、承诺书(附件3)、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附件5)和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校团委胡处,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经学院党委领导签字盖章后(成绩单不用签字),报送至校团委新体育中心103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88387068

胡老师 88386542

 

附件1:学员推荐表.docx

附件2:拟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模板).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省“青马工程”第七期学员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5:省“青马工程”第七期学员推荐汇总表(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

附件6:省“青马工程”简介.docx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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