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04-10浏览次数:1662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借助榜样力量引领广大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建功伟大征程,根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工作部署,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共设以下5个类别: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四、报名条件

(一)截至2023年暑假前,在学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省内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推荐方式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深入挖掘,通过学院推荐的形式,按申报标准将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419日前发送至校团委宣传部邮箱zuel_xtxbgs@163.com。

报送材料包括:

(一)《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1);

(二)《202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三)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扫描件);

(四)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

(五)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姓名+事迹类别”命名);

(六)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外提交县市区及以上团委推荐证明(盖章扫描件)。

六、有关要求

(一)规范推选程序。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严格对照标准,按照“班级(团支部)—院(系)”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全面发动、广泛覆盖,积极面向全体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深入挖掘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典型。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以此工作契机,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学校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持续用力,挖掘培育一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年典型,并对推荐人选做好跟踪培养,依托新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我校自强之星先进典型,线上线下讲好身边的青年榜样故事,真正发挥青年榜样的引领的作用。

联系人:张若琳13315203269

苟远卓18080517637

 

附件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docx

 

校团委

2023年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