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4-09-17浏览次数:10

各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根据教育部、团中央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利用暑期时间,深入社会,广泛调研,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为认真、及时地总结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校团委决定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总结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设置5个奖项,分别是:

1.优秀组织奖:6。【以学院团委(团总支)为单位进行申报】

2.优秀带队教师:10。【各院团委(团总支)可推选1—2名】

3.优秀社会实践队: 30。【各院团委(团总支)推荐产生 70候选实践队,参加公开答辩,由专家评选产生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优秀奖项

4.先进个人(含本科生、研究生):校级立项社会实践小分队可推荐1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候选人直接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其他自主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按照学生参与情况,按各院2011级、2012级、2013级本科生人数的1.5%各院2012级、2013级研究生人数的1.5%(院级申报的先进个人由学院组织自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5.优秀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40。(共120篇成果参评校级评选,获得校级百支立项团队的成果可直接参与校级评审,20 篇由各院按照名额分配表另推荐优秀成果进行参评,学校将从上述推荐的优秀成果中评选出校级“优秀实践成果”,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奖项。

二、评奖程序及要求

1.优秀组织奖:须提交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相关总结材料,同时填写《暑期社会实践基本情况信息调查表》(见附件1);

2.优秀带队教师:须提交字数在1000字左右的相关总结材料;

3.优秀社会实践队:各院团委(团总支)按指标推荐70支候选实践队参加评比,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公开答辩,现场评分,每个参评团队答辩不超过3分钟PPT介绍或其他演讲方式);

4.先进个人:参评个人须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材料(分为成果报告和个人总结两部分),由学院团委(团总支)组织初评,初评合格后经学院团委(团总支)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5.优秀实践成果:须提交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实践成果,校级立项队实践成果及各院另推荐的优秀成果等共计120篇分类参评,由校团委组织专家书面分类评审,最终评选出40篇;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自行整理归档留存。

三、注意事项

1.各院团委(团总支)依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制定评比细则,认真组织评选,推荐至校团委参评的优秀社会实践队、优秀带队教师、先进个人和优秀实践成果必须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至少3,接受监督;

2.参评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及先进个人的材料请各院务必先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报至校团委参评的成果报告,采取“零容忍”态度,只要发现一项检测不过关论文全篇相似性超过20%除封面和附件外,取消学院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3.校级立项队只有提交实践成果并检测合格后,才能报销立项资助费用,校级立项队优秀实践成果参评材料均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校团委(跨学院组队的由队伍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报送),校级立项队如要参加优秀实践小分队的评比必须经学院推荐。

四、相关说明

1.请各院于926(周五)之前完成各项评比和公示,将各类奖项申报材料(因评委评审需要,优秀社会实践队申报材料需2纸质版,其余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1)、暑期社会实践基本情况信息调查表(见附件1)、各类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收集汇总,由各院团委(团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排序,并注明推荐意见,经学院团委(团总支)盖章后92617:00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

2.校级评审及各类奖项公示工作结束后,校团委将召开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校团委将遴选部分优秀实践成果汇编成册,统一印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集》。

 

附件:1.暑期社会实践基本情况信息调查表

2.各院名额分配表

3.各院团委(团总支)表彰推荐统计表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