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定于2015年11月1日在本校南湖校区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团的十七大、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我校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我校学生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学生会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完善我校学生会章程,进一步推动校园民主化进程。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及学生会主席团,按照省学联的工作要求,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学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日(周日)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艺体中心音乐厅
四、大会的主要议程
1.学校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4.修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
5.表决产生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6.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
五、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本次大会本科生代表434人(本科生总人数的2.05%)。列席代表30人,一般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各学院团委书记。特邀代表40名,为省学联领导,兄弟院校学生会代表和学校各有关部门领导。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学院本科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学院推选的学代会代表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2015级占20%,2014级占40%,2013级占30%,2012级占10%。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党员群众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
(二)代表产生办法
学代表的产生可采取学生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上报至学院,各学院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原则上各院应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按照所分配的学代表名额(见附件),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正式学代表,更好地履行为全校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
(三)学生会委员会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及工作需要,由全体学生代表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的人数不超过学生代表总数的10%,经学生代表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全面考察、各代表团充分酝酿、全体会议表决等民主程序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对提案进行整理、备案、督办与答复并行使大会代表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等职权。
(四)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拟设9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7人(其中1人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1人主持专门委员会工作),学生秘书长1人。
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程序:有意参选主席团的学代表自主申报,在资格审查后,经过考核,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进行差额正式选举确定主席团成员。
六、工作要求
1.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
2.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代表推荐工作做到民主、公正、公开,确定代表后,须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附件: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研)代会专门委员会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