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评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11-10浏览次数:5

各院团委、学生会:

为推动校园文化构建,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评建2015-2016学年“校级文明寝室”。现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119--20151126

二、评建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寝室。

三、活动安排

(一)学院评选推荐阶段

各学院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文明寝室”评选标准》(附件2)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星级寝室”评选标准》(附件3)的具体要求,评选推荐符合标准的寝室参与学校统一抽查验收,学院推荐寝室须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申报表》(附件5)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各院团委盖章后,由院生活部于20151116日(周一)中午前统一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生活服务部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生活服务部邮箱shenghuofuwubu16@163.com

(二)学校评选阶段

校级文明寝室推荐比例按照寝室名额的6%,星级寝室按照校级文明寝室名额的10%20151116--20151118日为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材料审核阶段;20151119--20151122日为文明寝室抽查验收阶段。文明寝室检查验收工作组成员由校团委、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各院学生代表组成。

(三)投票阶段

20151123--20151125日为星级寝室网络投票阶段。

(四)公示阶段

学校相关工作组将于1126日前对最终确定的全体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名单在校团委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活动要求

1.各院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要积极配合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的举办;学校文明寝室相关工作组要接受全校监督,听取各学院意见;学校文明寝室相关工作组成员要以认真负责、公正公平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

2.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在本学年“校级文明寝室”评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其榜样作用引导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构建文明校园;

工作组由校团委、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各院学生代表组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办公室,电话:88387068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评建及奖励办法》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文明寝室”评选标准》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星级寝室”评选标准》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学院“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申报表》